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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需要标识原产国或地区区名?

2020-03-13    回答者:小标

 

答:需要。

依据:GB7718的4.1.6.3规定,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(如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,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、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,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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