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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〉的通知》(卫办监督发〔2010〕65号)和原卫生部2011年第25号公告分别规定了可用于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。具体菌种名单可以查询“士海食标”公众号中“食品原料查询”工具。
依据条款——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〉的通知》(卫办监督发〔2010〕65号);《关于公布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》(卫生部2011年第25号公告)